現代社會商業組織類型中,除了公司之法人組織之外,「合夥」另一種很常見的型態,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或約定,就算是合夥了,而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,或以勞務、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。
※常見問題
♦合夥契約之成立
♦合夥清算完結方能請求償還股本
♦合夥人退夥時未必得請求全部出資之返還
♦合夥解散清算之效力
♦合夥--退夥非要式行為
♦合夥之清算原則上應由合夥人全體共同為之
※民事訴訟事件類別
♦買賣糾紛事件
♦租賃糾紛事件
♦借貸糾紛事件
♦侵權行為糾紛事件
♦不當得利糾紛事件
♦不動產糾紛事件
♦工程、承攬糾紛事件
♦勞資糾紛事件
♦贈與糾紛事件
♦合夥糾紛事件
♦其他事件
※民事非訟事件類別
♦草擬、審閱契約事件
♦聲請本票裁定、解決票據糾紛事件
♦支付命令事件
♦假扣押、假處分事件
♦強制執行事件
♦其他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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