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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當事人T男向對造提起返還定金的訴訟,經本所代理民事一審訴訟程序,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對造應返還定金。對方上訴二審,當事人二審繼續委託,我方二審再次勝訴,最後判決於二審確定,對造並自願履行返還定金的義務,本事務所協助當事人順利拿回數十萬元之定金! ☆預約到所與民事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? ☆來所與民事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