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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當事人I女之母親遭對造即I女之妹聲請監護宣告,經本所代理家事一審非訟程序,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裁定雙方為母親之共同監護人。 ☆預約到所與民事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? ☆來所與民事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?